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汕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结息工作已于6月30日顺利完成。
您的利息红包已到账,请查收!本次年度结息单位个,人数人,结息金额万元,较年结息:万,增加近万,同比增加20%。
结息后,全部利息均已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汕尾市住房公积金 本文编辑:佚名 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www.yiyelana.com/yylpz/7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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