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结息工作已于年6月30日顺利完成。
一、结息情况
今年共向全市39万公积金缴存职工账户结付公积金利息2.23亿元,比去年增加万元利息,同比增长11%。
二、利息计算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6月30日为个人公积金帐户利息结算日。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利率是按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为1.5%。
三、如何查询
结息后,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计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聊城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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