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1号)文件精神,现对益阳市年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录取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基本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等额递补的原则;
3.不得因工作失误引发舆情和举报。
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规定
1.全市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分(中考总成绩的70%);
2.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均达到C等或以上等级;
3.道德与法治、化学、生物、地理、艺术实验信息(艺实信)5个学科等第均要达到B等及以上;
4.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应不得低于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等第);
5.省级项目扶贫计划可单独划最低控制线。小学男教师生源不足时,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各区县(市)确定的本地年初中起点公费师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益阳市教育局年7月5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